宋代子思道統位置的確立
作者:郭畑(重慶年夜學人文社會科學高級研討院副傳授)
來源:《孔子研討》2024年第1期
摘 要:唐代將孔廟附祭人選擴年夜到孔子門人之外,打開了子思進進孔廟的軌制性窗口。北宋中后包養網單次期,子思憑籍孔圣后裔的成分得以封侯和從祀。由于宋代《中庸》位置的晉陞,以及宋人連接孔子和孟子的思惟動力,子思在明道和傳道上的貢獻日益凸顯,其在儒家境統系譜中的地位逐漸穩固下來,并最終構成了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這一以傳道為重要線索的道統系譜。南宋后期,這一道統系譜獲得了官方的軌制化確定,子思是以而封公和配享,其父伯魚也得以進進孔廟祀典,而子思后來更逐漸擁有了本身的祠廟。
關鍵詞:子思 道統 孔廟 四配 宋代
孔伋,字子思,乃孔子之孫,孔鯉(字伯魚)之子。學界關于子思《中庸》以及思孟學派的討論甚多,但關于子思在宋代道統位置的確立過程卻關注很少。子思道統位置的確立,是唐宋儒學轉型的主要結果之一,這既與《中庸》獨立經典位置的構成親密相關,也標志著宋代儒家境統系譜由建構走向重構,是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這一孔廟“四配”道統系譜構成過程中的關鍵一環。為增進學界對于宋代子思道統位置確立過程及其緣由的認識,本文將考述子思冊封和進進孔廟享祀的歷程,并就子思道統位置的確立與四配道統系譜的構成過程進行探討。
一、子思冊封和從祀
子思雖然是孔子之孫,但因為釋奠之禮重要是為了祭奠“先圣先師”(《禮記·文王世子》),與能否圣裔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并無直接關系,所以包養軟體漢代以來在孔廟中附祭的都僅限于孔子門人,直到唐代進行了史無前例的孔廟附祭系統改造,剛剛將配享從祀者的范圍擴年夜到了漢晉時期的傳經之儒。子思雖然沒有在唐代進進孔廟,可是唐代孔廟附祭系統的擴年夜化改造,還包養一個月價錢是為后來子思、孟子等等賢儒進進孔廟打開了軌制上的能夠性窗口。
進進宋代,起首借助孔廟附祭系統擴年夜化趨勢而進進孔廟享祀的并不是子思,而是孟子和荀子、揚雄、韓愈。熙寧七年(1074)十仲春庚寅,“判國子監常秩等乞立孟軻、揚雄像于孔子廟庭,仍加爵號。又乞追尊孔子以帝號。詔兩制與國子監、禮院官同詳定。”但“翰林學士楊繪以為加帝號非是”,“后不果行”。[1]元豐六年(1083)十月戊子,“以吏部尚書曾孝寬言,孟軻有廟在鄒,屬兗州,未加爵命”,特“詔封孟軻為鄒國公”。[2]元豐七年蒲月壬戌,又詔:“自今年齡釋奠,以鄒國公孟軻配食文宣王,設位于兗國公之次。荀況、揚雄、韓愈以世次從祀于二十一賢之間,并封伯爵:況,蘭陵;雄,成都;愈,昌黎。”[3]孟子由是得以進進孔廟配享,而荀子、揚雄和韓愈也得以從祀。
孟子等人的冊封和享祀,在軌制上開啟了子思的升格之路。伯魚、子思,“初無祠堂。元豐五年,四十七代孫若升監修祖廟,因輟己俸創建。”[4]元祐四年(1089),衍圣公孔若蒙就奏請為伯魚、子思追爵,這應該是遭到了孟子因有廟而贈爵這一面前之先例的啟發。元祐五年四月,時為右諫議年夜夫的朱光庭向朝廷請定子思冊封。朱光庭述及此事緣起云:“元祐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蒙受都省送下宣義郎孔若蒙狀,乞追封孔伋爵號。”即最後是由孔若蒙奏請的,孔若蒙“熙寧元年襲封衍圣公,元祐元年改封奉圣公”[5]。朱光庭奏狀說:“臣切詳孔若蒙陳乞孔子之子鯉、孫伋冊封事。伏緣古者冊封之及,或以德,或以功,或以言。如鯉,雖孔子之子,然始聞《詩》、聞《禮》,徳未著見而早世。伋,字子思,嘗學于曾子,得圣道之傳,著為《中庸》一書,垂之萬世。……孟子師之,然后得其傳,固非荀、揚、韓之可企。荀、揚、韓尚蒙圣朝茅土之封,而獨未及子思,誠闕典也。伏祈朝廷特下禮官定子思之冊封,以顯朝廷尊隆圣道之意。”該狀的貼黃重申了這一意見。[6]孔若蒙本是為伯魚、子思同時陳請冊封的,但朱光庭從德性、著作和傳道等方面考慮,僅支撐為子思冊封,其最基礎來由在于子思作《中庸》并傳道于孟子,而其直接來由,恰是前幾年剛剛獲得冊封的孟子、荀子、揚雄、韓愈。
雖然孔若蒙和朱光庭此次的奏請沒有結果,但還是開啟了子思冊封和享祀的肇端。十一年后的崇寧元年(1102)仲春庚戌,朝廷終于“追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7]這樣的結果,顯然是源自于此先孔若蒙的奏請,并且朝廷最終沒有采納朱光庭僅封子思的意見,而是一并追封伯魚和子思侯爵。此次禮議的直接策動者是畢仲游,《宋史·畢仲游傳》載:“徽宗時……進為吏部郎中,言孔子廟自顏回以降,皆爵命于朝,冠冕居正;而子鯉、孫伋乃野服幅巾以祭,為不稱。詔皆追侯之。”[8]從這段記載來看,畢仲游完整沒有從朱光庭樹德、建功、立言的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而是純粹從孔門門生及以下都得冊封,而伯魚、子思作為孔子之子、孫,反而無尺寸之封的角度來進行論證。畢仲游從血緣原因著眼而凸顯軌制上的缺點,比論證伯魚、子思在道統上的貢獻要直接和不難得多,也最終被朝廷所接收。朱光庭沒有述及孔若蒙奏請的來由,但從朱光庭和畢仲游的軌制來由以及元豐七年和元祐四年這般短暫的時間間隔來看,大要包養站長其來由也應該是從軌制上著眼的。不過,朝廷贈爵的勅語,還是確定了伯魚、子思在儒道上的貢獻。[9]
獲封沂水侯,為子思進進孔廟附祭祀定了基礎,幾年后的年夜觀二年(1108),朝廷便“從通仕郎侯孟請,繪子思像,從祀于左丘明二十四賢之間”。[10]此先孟子元豐七年進進孔廟配享,其前奏恰是元豐六年獲封鄒國公,子思的經歷與之頗為類似。唐玄宗開元二十七年(739),追贈孔子為文宣王,并贈顏回兗國公、十哲侯爵、其余門生伯爵。[11]北宋真宗年夜中祥符二年(1009),又“追封十哲為(郡)公,七十二門生為侯,先儒為伯或贈官”。[12]至此,孔廟祭奠系統便構成了孔子王爵、配享的顏子國公、十哲郡公、先賢侯爵、先儒伯爵或贈官的爵位等級軌制,此后直到明世宗嘉靖(1522-1566)年夜禮議后剛剛剷除。孟子既已先封鄒國公,那么其進進孔廟后就必定只能和顏子并列于配享這一等級,而同時進進孔廟從祀的荀子、揚雄和韓愈,因為先無冊封,所以還另須贈以伯爵,以便婚配先儒的爵位等級。王安石的情況與孟子極為類似,他生前即已封舒國公,后改荊國公,是以,新黨于崇寧三年推動王安石進進孔廟時,朝廷便詔“王安石配享孔子廟庭”。[13]但是,政和三年(1113)正月二旬日,宋徽宗以御筆手詔的情勢詔令:“安石可封王爵,(王)雱可配享文宣王廟廷。”隨即追封王安石為舒王。[14]王安石晉封王爵打亂了孔廟祭奠系統的爵位等級軌制,從而惹起士人的諸多非議。[15]宋徽宗的本意是讓王雱也一并配享,但因為王雱僅得封為臨川伯,所以最終也只能從祀。[16]后來南宋詔理學家從祀,也都年夜體遵守了這一等級軌制而追封伯爵,只要朱熹是先封國公而后才從祀的。綜合來看,子思既已于崇寧元年獲封沂水侯,而隔年王安石便得配享孔子,那么作為孔子之孫、孟子之師的子思進進孔廟就幾乎是在所必定的,可是因為限于其沂水侯之爵,所以子思年夜觀二年僅僅得以從祀。后來南宋度宗咸淳三年(1267)升格子思配享時,也須一并晉封其為沂國公。[17]
但是,子思進進孔廟從祀之后,卻又出現了新的禮制上的問題,即子思作為孟子之師,位置禮遇卻還不如孟子,這顯然是分歧理的。邵博就指出說:“孟子曰:‘徐行后長者,謂之弟;疾行先長者,謂之不弟。’元豐末年,詔以孟子配享孔子廟,巍然冠冕,坐于顏子之次,師曾子坐席下,師子思立廡下,豈但行于長者之先哉?果孟子有神,其肯自違生平之言,必不敢享矣!” [18]洪邁也說:“孟子配食與顏子包養價格ptt并,而其師子思,子思之師曾子亦鄙人。……于禮于義實為已然,特相承既久,莫之敢議耳。”[19]李桂高也云:“今顏子尊居配位,而儕曾子于十哲。子思,師也;孟子,門生也。乃升孟子而降子思,則非先師之義也。”[20]在宋度宗咸淳三年升曾子、子思配享后,陳世崇便鼎力稱頌道:“夫子之徒三千,一貫之道,獨語曾子,而曾子一唯,幾到列圣處。《年夜學》十章,為后世帝王治全國之律令,格例絜矩,即忠恕也。《中庸》一書,彌綸六合,參贊化育;孔子之道益著,而曾、思位在門生下。度皇即位,首升侑食,舉數千載未行之典,為億萬世將來之法,度皇之圣至矣。”[21]由此,即使僅僅從禮制上著眼,子思在孔廟祭奠系統中的升格,也將是一個必定的結果。
二、子思祀典的升格
子思最終得以配包養app享,朱熹對孔廟配享軌制的懂得和祭奠實踐有著關鍵性的影響,后來熊禾就說南宋朝廷“取其法行之太學”[22]。可是,朱熹其實并不太重視上述邵博等人指出的禮制問題。朱熹認為:“配享只當論傳道,合以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配。” [23]他說本身“嘗欲于云谷左立先圣四賢配,右立二程諸師長教師”,只是“后不曾及”。[24]后來在滄州精舍,朱熹終于實踐了他的設法:“宣圣像居中,兗國公顏氏、郕侯曾氏、沂水侯孔氏、鄒國公孟氏西向配,北上。” [25]此后,在孔廟中升格子思便不時為士人所議及,李心傳就說:“論道統之傳,則當升曾子、子思于堂上,而姑列四師長教師(周、張、二程)及朱師長教師于從祀。”[26]
宋理宗端平二年(1235),子思升格終于正式進進到了朝廷討論的環節。王應麟《玉海》云:“端平二年正月二旬日,禮部尚書李埴請以子思升祀堂上,列在十哲之間。”[27]《宋史·理宗紀》亦載:“甲寅,詔議……升孔伋十哲。”[28]《宋史全文》所載稍詳,云:“禮部尚書兼侍講李埴奏:‘胡瑗、孫包養條件明復、邵雍、歐陽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程頤十人,卓然為學者所宗,宜在從祀之列。乞令經筵、秘書省、國子監參酌熟議。’又奏:‘乞將子思并與升祀,列在十哲之間。’從之。”[29]其后,陳鎬《闕里志》、孔繼汾《闕里文獻考》、龐鐘璐《文廟祀典考》便全都認為子思于端平二年升進了十哲。[30] 可是,《宋史全文》所說的“從之”,是很需求考慮的。《徐文清公(僑)家傳》記載了此次禮議的一些前奏,茲抄錄如下長期包養:
上包養故事因論孟子傳授,公奏:“孟子師子思,子思師曾子,實接圣道正傳之統。曾子述《年夜學》以傳之子思,子思又述所得于曾子傳授心法,輯為《中庸》以授孟子。其言‘中者,全國之年夜本’、‘誠者,天之道’,實發明理義之年夜原,其功為最年夜。子思頃乃從祀,而不得與十哲于堂上,古今闕典也。夫十哲者,夫子因念從于陳蔡者凡十人,偶不在門耳,豈謂門生之賢哲止此十人罷了哉?”上稱善曰:“前此sd包養所未聞。”又曰:“升子思而不及伯魚,恐未安。”公奏:“此道統所系,非可以父子之私論。”上命公與李埴議之。公退,以上旨語李公,李公以子思陪祀已定,請且以我朝諸儒先從享。[31]
以此來看,最後建議升子思于十哲的是徐僑而不是李埴,并且李埴的意見是先爭取本朝諸儒從祀,不過,據《宋史全文》,他最終還是進行了奏請。《宋史全文》云“從之”,可是,假如子思真的通過此次禮議而升進十哲,那么就應該依照十哲郡公的爵位一并進行追贈,后來咸淳三年升曾子、子思配享后,便在升顓孫師于十哲的同時追封其為陳公,[32]可是,我們看不就任何資料顯示子思獲贈過郡公。并包養網站且,十哲的人數是固定的,直到清代才衝破了十人的限制,增進了朱熹和有子以為十二哲,而此時的孔廟里,顏子配享后留下的十哲空白包養價格早已為曾子所替補。由此來看,端平二年的這次禮議應該是沒有結果的,子思也并未由此升進十哲,所以《宋史·理宗紀》和《玉海》都僅僅簡述了過程罷了,而《宋史·文宣王廟志》甚至最基礎就沒有說及此事。《宋史全文》所云的“從之”,應是指從李埴“乞令經筵、秘書省、國子監參酌熟議”之請,并不是從其增選之議。
是以,子思在孔廟中的升格,還是要比及宋度宗咸淳三年。在宋度宗親臨國學之前,咸淳三年正月,他詔“令禮官、學官議其可如曾子升侑,并議可升十哲者以聞”,[33]次月便“詔封曾參郕國公,孔伋沂國公,配享先圣。”[34]元仁宗延祐三年(1316),詔“以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配享”,元朝在孔廟祭奠軌制上開始繼承南宋之制,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又加封顏子兗國復圣公、曾子郕國宗圣公、子思沂國述圣公、孟子鄒國亞圣公。[35]顏、曾、思、孟的四配格式此后歷代沿襲,未再更改。明世宗嘉靖年夜禮議后,往除了孔廟祭奠系統的贈爵,子思改稱“述圣子思子”。[36]
此外,到了元代,子思還像顏子、孟子一樣有了本身的祠廟。元成宗元貞元年(1295),鄒縣尹司居敬于孟子舊居旁的子思講堂和“暴書臺”遺址建築“中庸精舍”包養sd,此中“建屋像子思、孟子”,而“子思子南面,孟子西向侍”,并于“年齡朔看祀之”。[37]由此可見,中庸精舍與普通的書院分歧,其祭奠并非是按照孔廟禮制,而是一開始就以子思、孟子師徒為祭奠對象,并且是以子思為重要祭奠對象的。年夜德六年(1302),鄒縣尹宋彰擴建了精舍,并將其升格為“中庸書院”。[38]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朝廷改為子思書院,設山長以司誨導”,[39]其“置山長一員,職視年夜庠校官”。[40]元順帝至正三年(1343),鄒縣尹鄧彥禮進一個步驟擴建了子思書院,“為廟三間,檐四阿……中位沂國公,以正南面師席;左侍鄒國亞圣公……以正堂為講所,翼東西廂為擺佈齋,以故講堂洎兩齋館校官,年夜集門生釋奠肄業此中。”[41]由此,子思有了專門的祠廟作為祭奠場所。
明清時期,又構成了設置專職“翰林院五經博士”主祀子思的軌制。明代宗景泰(1450-1467)時期,開始仿效闕里衍圣公之制,設置世襲的翰林院五經博士,以便由幾個儒學世家的后裔專奉其祖先之祀。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這一政策也惠及子思廟祀,《闕里文獻考·世爵職官》云:“翰林院五經博士十五員,正八品。孔氏北宗一員,奉中庸書院祀。南宗一員,奉衢州孔子廟祀。”又云:“考博士之設,仿于前明。景帝景泰三年,命禮部召取顏、孟子孫長而賢者各一人至京師,官之。來歲,以顏希惠、孟希文為五經博士。此博士之所由始也。武宗正德元年,用衢州知府沈杰言,授孔彥繩五經博士,主衢州孔子廟祀事。于是南宗始有博士矣。二年,五十八代孫、三氏學學錄公璜奏言:‘鄒縣城南巽隅,古有子思書院,實子思子講道之所,孟母“徙舍學官之旁”之遺址也。前代設山長,類多孔氏子孫為之。元季始廢,每遇歲時朔看,薦享無聞。乞依顏、孟、程、朱恩惠,擇孔氏次明日之賢者,授以世職。’帝允其請,而述圣又有博士矣。”[42]關于此職的設置緣起,文獻中有分歧的記載,《闕里志》云:“述圣子思子書院在兗州府鄒縣南門外,舊名中庸精舍,相傳即孟子受業處也。國朝弘治十六年題。準世以衍圣公次子襲翰林院五經博士,奉子思子書院祀事。每歲年齡二祭,博士赴鄒縣主祭。從衍圣公聞韶之所請也。”[43]《明武宗實錄》也載其事頗詳,云:“(正德二年十一月)丙辰,授三氏學生員孔聞禮為翰林院五經博士,奴才思廟祀事。時襲封衍圣公孔聞韶奏,以子思廟在鄒縣南,往魯五十余里,主祀缺人,請擇族中之賢者,授以博士世職,俾主其祀。且以母弟聞禮名上。上曰:‘顏、孟二子,皆有世官奉祀,而子思廟在鄒者獨無,此闕典也。聞禮可授翰林(院)五經博士,俾世主其祀。’”[44]綜合來看,此事最後應是由三氏學學錄孔公璜提議的,其后由衍圣公孔聞韶上奏朝廷,并提名推薦了其弟孔聞禮,最后明武宗悵然應允。清代繼承和發展了明代的翰林院五經博士軌制,[45]并且,為了省卻北宗孔氏翰林院五經包養價格博士需求反復奔赴鄒縣主祭的未便,康熙二十九年(1690)四月甲申,朝廷干脆“建子思子廟于闕里”,[46]規格上則“仿顏、曾、孟三廟制”。[47]
在宋代子思冊封、享祀的升格過程中,其父伯魚也得以冊封并進進孔廟祀典。前文談到,元祐四年孔若蒙請定伯魚、子思冊封,元祐五年朱光庭僅請定子思冊封,未果。宋徽宗崇寧元年,從畢仲游請,“追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其后年夜觀二年,詔躋子思從祀,但伯魚并未一并進進孔廟。朱熹認為“釋奠有伯魚而無子思”是“錯”的[48],而據其《潭州牒州學備準指揮》,他曾向朝廷申請說:“《政和新儀》《淳熙儀式》,以《會要》所載從祀指揮考之,皆脫泗水侯孔鯉一位。”盼望補上伯魚,而其后太常寺的回應云:“檢照《會要》:崇寧元年仲春二十五日,封孔鯉為泗水侯,孔伋為沂水侯。今來《政和五禮新儀》《淳熙儀式》唯載沂水侯孔伋,卻無泗水侯孔鯉,其孔鯉位次合在孔伋之上。”[49]可包養一個月見其時朱熹和太常寺都誤讀了《會要》,他們都誤以為崇寧元年伯魚和子思冊封后便一并從祀了,并沒有留意到年夜觀二年實際上只允許以子思從祀。朱熹知曉后,便作《乞以泗水侯從祀先圣狀》,[50]試圖為伯魚請祀。可是,這封奏狀后來能否上達朝廷卻不得而知,他曾對門人說:“在南康時,嘗要進文字從祀伯魚。以漸往任,不欲進文字理會事,但封與劉淳叟,以其為學官,可以言之。”[51]而明天已經無法知曉劉堯夫是若何處理這封奏狀的了。《宋會要輯稿·禮一六·釋奠》載:“紹熙三年八月十七日,詔太常寺將州縣釋奠文宣王神位順序儀式矯正,仍備坐今來聲名指揮,行下臨安府鏤板,同《紹興制造禮器圖》印行頒降。”其后的“先是臣僚言”,即是截取朱熹增補孔鯉從祀等等的申請,最后又云:“既而禮院奏從所請,故有是詔。”[52]是則朱熹所奏在經過太常寺審核后,此中的某些申請應該是獲得了朝廷允許的,但此中卻并不包含伯魚從祀一事,王應麟《玉海》也說:“紹熙元年十月,知漳州朱熹條上釋奠禮儀數事,太常條奏,后不果行。”[53]
咸淳三年,在升侑曾子、子思后,又詔:“泗水侯孔鯉,以先圣為之父,以子思為之子,而聞《詩》聞《禮》,《周南》《召南》之學,其在《魯論》,有名這般。鄆城侯孔忠,其昆也,亦在從祀之列。伯魚,可列于鄆城侯之次。”[54]伯魚終于進進孔廟從祀。明英宗正統三年(1438),三氏學傳授裴侃上言說:“全國文廟惟論傳道,以各位次。闕里家廟,宜正父子,以敘彝倫。顏子、曾子、子思,子也,配享殿廷。無繇、子皙、伯魚,父也,從祀廊廡。非惟名分不正,抑恐神不自安。況長期包養叔梁紇元已追封啟圣王,創殿于年夜成殿西崇祀,而顏、孟之父俱封公,惟伯魚、子皙仍侯,乞追封公爵,偕顏、孟父俱配啟圣王殿。”明英包養俱樂部宗命禮部行之,并議加伯魚、子皙封號,可是并無結果。[55]至明世宗時,在經過嘉靖年夜禮議后,最終于嘉靖九年從張聰之議,將伯魚從從祀先賢之列調整到了啟圣祠中。[56]
三、子思與四配道統系譜的構成
宋代子思的冊封和享祀,天然是其道統位置確立的結果。由于《子思子》二十三篇沒能系統地流傳下來,所以為人熟知的子思作品實際上僅有《中庸》一篇,而史猜中有關子思生平的記載也相當無限,因為遭到這樣的資料限制,所以宋人甚至后世對于子思道統位置的論證,實際上也重要集中在這三點:子思和孟子之間的傳承關系、作《中庸》、孔子圣裔。元代釋奠禮酌獻子思時所奏的頌歌很有代表性,云:“公傳自曾,孟傳自公。有明日緒承,允得其宗。提綱開蘊,乃作《中庸》。侑于元圣,億載是崇。”[57]這基礎上可以視作對宋人論證子思道統位置關鍵要素的總結。
子思是為孔子之孫,這種自然的血緣關系對于其道統位置的論證和確立天然是有幫助的,上文談到,子思崇寧元年獲封沂水侯就重要是因為其孔子圣裔的成分。不過,也如前引徐僑所說:“道統所系,非可以父子之私論。”圣裔成分雖然是個加分項,但實際上起不到決定性的感化,更為主要的,還是子思傳孟子以及作《中庸》這兩點,因為前者關乎傳道,后者關乎明道包養管道。
子思最後進進道統系譜的敘述,重要是與孟子道統位置的論證有關。不論是中唐宋初的孟子、荀子、揚雄、王通、韓愈這一五賢道統系譜,還是最終成為定論的顏子、曾子、子思、孟子這一孔廟四配道統系譜,孟子無疑都是其重心地點,并且也是這兩期道統系譜轉承的關節點。子思與孟子之間的師徒關系,對于論證孟子的道統位置是一種能夠的途徑,最後在《原道》中倡立道統的韓愈就已經留意及此,其《送王包養網VIP秀才序》寫道:“孟軻師子思,子思之學蓋出曾子,自孔子沒,群門生莫不有書,獨孟軻氏之傳得其宗。”[58]不過,雖然子思、孟子之間的師徒關系并無疑問,但曾子、子思之間能否是師徒關系卻缺少直接的歷史文獻根據。韓愈的表述既給人以曾子、子思的確存在師承關系的印象,但又沒有明說。
不過,中唐宋初的五賢道統系譜是以斷裂性為重要特征,而以排異端為重要線索的,其對于孔子、孟子之間的師承連續性其實并不太重視。與孟子的位置隨著古文運動的發展而日益凸起構成鮮明對比的是,子思很少被人留意,石介甚至說:“夫子沒,后世有子思焉,安國焉,穎達焉,止于發揚其言罷了。”[59] 而宋人于慶歷(1041-1048)之后開始重視子思的道統位置,也與古文運動沒有幾多直接的關系,反卻是和此間與古文運動有所對立的品德生命之學的發展關系得更為緊密,其緣由則在于《中庸》的日漸風行。我們從今存宋人文字中都依然可以很是明顯地看到,從北宋中後期開始,良多比較主要的士人都解說過《中庸》。據顧宏包養網心得義《宋代〈四書〉文獻論考》一書的考證和統計,宋代《中庸》類的著作多達108種,別的還有《學庸》類30種、《四書》類81種,該書還補充說:“因年久散佚、記載有闕等緣由,宋人有關《四書》著作的實際種數當不止此數。此外,上述甜心花園數字也不包含宋人一些零篇單條的有關論述。”[60]王曉薇的統計標準稍寬,便統計出了宋代有關《中庸》的著作共136種之多。[61]并且,我們還依然可以斷言,這個統計必定是不完全的。而宋人的那些《子思論》,也全都可以視為《中庸論》。
《中庸》無疑是儒家境德生命之學最為焦點的經典文本之一,而《中庸》和《孟子》這兩個文本之間也確實存在著良多思惟上的個性,頗多可以相互發明之處。早在古文運動興起之前,唐代梁肅就已稱道或人“乃訓《孟子》,擇乎《中庸》”了[62],李翱《復性書》也大批援用孟子與《中庸》進行互釋,可見《中庸》和《孟子》在品德生命之學上的詮釋關聯性是很不難惹人留意的。由此,子思、孟子之間的傳承關系天然便進進到宋人性統敘述的視野,在孟子之前疊加子思成為越來越廣泛的現象。《中庸》與《孟子》的緊密關系,子思與孟子的師徒關系,二者可謂是相得益彰。
和尚釋契嵩以品德生命之學隔絕古文運動的排佛攻勢,他是宋人中較早應用《中庸》和《孟子》相互發明的一個,他就曾說:“顏子、孟軻、子思、揚雄,皆相看而晦明于后世也。”[63]為他作《行業記》的陳舜俞也說:“孔子、顏回、子思、孟軻,生為匹夫,未嘗得百里之平易近而君長之,高談而逝世。但是后世之人懷其風烈,猶曰二帝三王之君臣不若也。” [64]比陳舜俞稍長幾歲的劉敞亦云:“惟仁人能知圣人,子思、孟軻之謂也。”[65]王安石也曾說:“仲尼,圣之粹者也。仲尼而下,莫如子思,子思,學仲尼者也。其次莫如孟軻,孟軻,學子思者也。仲尼之言,載于《論語》。子思、孟軻之說,著于《中庸》而明于七篇。”[66]其門人陳祥道也在其《論語全解序》中說:“《論語》之后,子思之《中庸》,孟子之七篇,尤得其詳。”[67]蘇軾也曾說:“孔子,子思之所從受包養網比較中庸者也;孟子,子思之所授以中庸者也。”[68]蘇轍也說:“孟子學于子思。……凡孟子之說,皆所以貫通于子思罷了。”[69]其《古史·曾參傳》也說:“孔子之孫子思學于曾子,而孟子學于子思。”[70]蘇門的張耒也說過“古之正人,如子思、孟軻之徒”這樣的話[71]。
上引數人都是北宋著名的年夜學者,而從這些引文中也可以看到,除了蘇轍《古史·曾參傳》外,全都沒有說起曾子。韓愈對孔子、曾子、子思、孟子之間師承連續性的提醒,雖然在宋代最終獲得了廣泛的承認,可是曾子在這個道統系譜中的位置依然不時顯得搖擺,因為子思是孔子裔孫,要樹立起孟子和孔子之間的連續性傳承關系,未必必定要通過曾子才幹實現。李翱就沒有采信韓愈的說法,他在其《復性書》中說:“子思,仲尼之孫,得其祖之道,述《中庸》四十七篇,以傳于孟軻。”[72]這種通過子思來連接孔子、孟子而疏忽曾子的情況,在宋代并不罕見,上引蘇軾“孔子,子思之所從受中庸者也”的說法就極具代表性,其后孫傅宣和四年(1122)的《先師鄒國公孟子廟記》也寫到:“孔子之沒,其孫子思得之,以傳孟子。”[73]甚至到南宋寧宗嘉定元年(1208)討論朱熹謚號時,劉彌正都還說:“孔氏沒,獨子思、孟軻更述其遺言,……孔氏之道,賴子思、孟軻而明。”[74]正因為曾子道統位置存在這樣的不確定性,所以以二程為代表的士人對曾子道統位置進行了鼎力的論證,[75]而這對于加強孔子和孟子之間的連續性是很有幫助的。
雖然蘇轍也承認曾子、子思、孟子之間的師承連續性,可是總的來說,將曾子、子思納進道統系譜,從而建構起曾子—子思—孟子這一道統系譜的開創性任務,重要還是由二程來進行的。程顥熙寧十年為邵雍所作《墓志》云:“昔七十子學于仲尼,其傳可見者,惟曾子所以告子思,而子思所以授孟子者耳。”[76]程頤也曾明確說:“孔子沒,曾子之道日益光年夜。孔子沒,傳孔子之道者,曾子罷了。曾子傳之子思,子思傳之孟子,孟子逝世,不得其傳,至孟子而圣人之道益尊。”[77]
其后,程門門生及其后學年夜都堅持了這個道統系譜。前引朱光庭的奏議就是這般,周行己也說:“曾子之后有子思,子思之后有孟子。”[78]楊時自序其《中庸義》亦云:“曾子之后,子思、孟子之傳得其宗。”[79]二程尚且需求為建構曾子、子思、孟子這一道統系譜而極力論證曾子的道統位置,其門人也為此做了不少盡力,但到程門再傳,曾子、子思的道統位置已經基礎上成為了無需論證的共識,張九成甚至在其《孟子傳》中反復應用這一道統系譜來論證孟子的道統位置,他在寫給別人的書信中也說:“顏子短壽,其學不傳。曾子傳斯道于子思,故子思有中庸之論;子思傳斯道于孟子,故孟子有仁義之說。孟子既沒,圣道絕矣。”[80]朱震亦云:“孔子之道傳曾子,曾子傳子思,子思傳孟子,孟子之后無傳焉。”[81]胡宏也說:“及顏氏子逝世,夫子沒,曾氏子嗣焉。曾氏子逝世,孔子之孫繼之。于其沒也,孟氏實得其傳。”[82]劉子翚《圣傳論》、楊萬里《圣徒論》、李元綱《傳道正統圖》也都堅持了這一道統系譜。
不僅這般,即使在程學系統之外,曾子、子思、孟子這一道統系譜也敏捷被良多士人所接收。元祐三年閏十仲春所立的《杭州南山慧因教院晉水法師碑》,由曾旼撰,呂康卿書,該《碑》云:“孟子受之子思,子思受之曾子,曾子受之孔子。”[83]南宋程敦樸序王安石文集,同樣也承認了這一道統系譜,[84]可見受新學影響的士人逐漸在接收這一道統系譜。蘇黃門下也是這般,陳師道說:“孟子之學出于子思,子思出于曾子。”[85]呂本中《仙居縣凈梵院記》也說:“佛之為說,與孔子異乎?不異也。何故知其不異也?以其為教知之。孔子以‘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靜,靜而后能安,安而后能慮,慮而后能得’也。孔子傳之曾子,曾子傳之子思,子思傳之孟子矣。”[86]后來蘇轍之孫蘇籀也認為:“孔氏之道,曾子、子思之傳,而孟軻治氣養心以擴之。”[87]并且,從《杭州南山慧因教院晉水法師碑》和呂本中《仙居縣凈梵院記》來看,比起五賢道統系譜那種強烈的排辟異真個氣息,曾子、子思、孟子這個以傳道為主的道統系譜,因為有著濃厚的品德生命之學的顏色,反而更能讓那些并不排佛的士人所接收。
到朱熹之時,曾子、子思、孟子這一道統系譜實際上早就已經被廣泛接收了,陸九淵也明確談到過:“自曾子傳之子思,子思傳之孟子,乃得其傳者,外此則不成女大生包養俱樂部以言道。”[88]葉適試圖解構這個道統系譜,實際上正好說明了其在當時的宏大影響。朱熹對這個道統系譜進一個步驟作了更為強化的論證,他將本身集注的《年夜學》《中庸》《論語》《孟子》合刻,是為影響深遠的《四書章句集注》,并在其《中庸章句序》中系統闡述了本身的道統觀念,其間寫道:“見而知之者,惟顏氏、曾氏之傳得其宗。及曾氏之再傳,而復得夫子之孫子思,……又再傳以得孟氏,為能推明是書,以承先圣之統。”[89]宋理宗紹定三年(1230)撰《道統十三贊》,孔子而后即是顏子、曾子、子思、孟子,[90]這一道統系譜終于被天子親自確定。
不僅這般,前文談到,朱熹還主張以曾子、子思配享孔子,并將其付諸祭奠實踐,而這對于宋度宗升侑曾子、子思有著引導性的影響。宋度宗咸淳三年(1267)正月,終于下詔升曾子、子思配享,并封曾子郕國公、子台灣包養思沂國公。至此,終于正式確定了曾子和子思在孔廟中的配享位置,曾子、子思的道統位置也由此獲得了官方的軌制化確定,孔廟四配也于此確立。
錢穆師長教師曾說:“(韓愈)下及北宋初期,言儒學傳統,年夜率舉孔子、孟、荀以及董仲舒、揚雄、王通、韓愈。惟第二期宋學則頗已超出董、揚、王、韓,并于荀卿亦多不滿,朱子承之,始確然擺脫荀卿、董、揚以下包養網評價,而以周、張、二程直接孟子,第二期宋學始確然占得新儒學中之正統位置。”[91]孟子是前后兩期宋學道統系譜轉承的關節點,而子思的突起,則明確標志著後期以排辟異端為線索的道統系譜建構,開始轉向以明道、傳道為線索的道統系譜重構,這是宋代道統論發展的關鍵一環。子思道統位置的確立,雖然與其孔圣后裔的成分有著些許的關系,也與宋人連接孔子和孟子傳承關系的思惟動力親密相關,但最為重要的,還是其《中庸》所蘊含的深摯思惟潛力,切實證明了子思在儒道發明上所作出的宏大貢獻。通過子思道統位置確立的例子,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儒家境統的傳承和道統系譜建構,并不嚴格依賴某種後天血緣、師承授受這樣的封閉性較強的固定原因,明道、傳道這樣的實質性貢獻才是最重要的根據。由此,我們也可以從儒家境統中看到必定水平的開放性。
注 釋
[1](宋)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二五八,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6304頁。
[2]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四〇,元豐六年十月戊子,第8186頁。
[3] 《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四五,第8291頁。
[4] (宋)孔傳:《東家雜記》卷上,《全宋筆記》第三編第十冊,鄭州,年夜象出書社,2008年,第219頁。
[5] (明)陳鎬:《闕里志》卷七《長子世紀》,濟南,山東友誼書社,1989年,第308頁。
[6] (宋)趙汝愚編:《宋名臣奏議》卷九一《禮樂門·褒崇先圣》,臺北,商務印書館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1986年,第432冊,第130-131頁。
[7] 《宋史》卷一九《徽宗紀一》,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363頁。
[8] 《宋史》卷二八一《畢仲游傳》,第9524頁。
[9] (宋)孔傳:《東家雜記》卷上,第219頁。
[10] 《宋史》卷一〇五《禮志八·文宣王廟》,第2550頁。
[11](宋)王溥:《唐會要》卷三五《褒崇先圣》,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6年,第744-745頁。
[12] 《宋史》卷一〇五《禮志八·文宣王廟》,第2548頁。
[13] (宋)楊仲良:《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包養妹末》卷一三〇,哈爾濱,黑龍江國民出書社,2006年,第2186頁。
[14] 《宋年夜詔令集》卷二二二《王安石封舒王御筆手詔》,北京,中華書局,1962年,第858頁;《皇宋通鑒長編紀事本末》卷一三〇,第2186-2187頁。
[15] 參見郭畑:《道統與政統——王安石與宋代孔廟配享的位向問題》,《河南年夜學學報》2016年第1期。
[16] 《宋史》卷一〇五《禮志八·文宣王廟》,第2551頁。
[17] 《宋史》卷一〇五《禮志八·文宣王廟》,第2554頁。
[18] (宋)邵博:《邵氏聞見后錄》卷三,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5頁。
[19] (宋)洪邁:《容齋隨筆·四筆》卷一《孔廟位次》,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第630頁。
[20] (元)李桂高:《重建年夜成殿記》,見(清)屈年夜均輯:《廣東文選》卷六,廣州,廣東國民出書社,2008年,第173頁。
[21] (宋)陳世崇:《隨隱漫錄》卷一,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4-5頁。
[22] (宋)熊禾:《熊勿軒師長教師文集》卷三《三山郡泮五賢祠記》,上海,商務印書館,1936年,第32-33頁。
[23] (宋)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九〇,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294頁。
[24] 《朱子語類》卷九〇,第2294-2295頁。
[25] 《朱子語類》卷九〇,第2295頁。
[26] (宋)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乙集卷四,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569頁。
[27] (宋)王應麟:《玉海》卷逐一三,南京,江蘇古籍出書社、上海,上海書店,1987年,第2097頁。
[28] 《宋史》卷四二《理宗紀二》,第807頁。
[29] 《宋史全文》卷三二《宋理宗二》,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2696頁。
[30] 《闕里志》卷一三《門生志·四配列傳·述圣子思子》,第609頁;(清)孔繼汾:《闕里文獻考》卷一四《祀典第三之一》,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9年,第89頁;(清)龐鐘璐:《文廟祀典考》卷首《祀位順序表》,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8年。
[31] (宋)徐僑:《毅齋詩集別錄》所附《宋待制徐文清公眾傳》,見《宋集珍本叢刊》,北京,線裝書局,2004年,第70冊,第615頁。
[32] (明)李之藻:《頖宮禮樂疏》卷二《從祀沿革疏》,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651冊,第44頁;《闕里文獻考》卷一四《祀典第三之一》,第90頁;《宋史》卷一〇五《禮志八·文宣王廟》,第2554頁。按,《宋史》云顓孫師所封為“陳國公”,但十哲在其時不會超過郡公而為國公,《頖宮禮樂疏》和《闕里文獻考》所云“陳公”應是。
[33] (宋)潛說友:《咸淳臨安志》卷逐一,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年,第402頁。
[34] 《宋史》卷一〇五《禮志八·文宣王廟》,第2554頁。
[35] 《元史》卷七六《祭奠志五·宣圣》,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第1892-1893頁。
[36] 《明史》卷五〇《禮志四·至圣先師孔子廟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299頁。
[37] (元)司居敬:《中庸精舍碑陰記》、(元)張䇓:《中庸精舍記》、(元)潘迪:《子思書院新廟之記》,見劉培桂:《孟子林廟歷代石刻集》卷三《元代》,濟南,齊魯書社,2005年,第30、28、73頁。
[38] (元)古景亮:《尚敏致祭孟子祠記》、(元)潘迪:《子思書院新廟之記》,見《孟子林廟歷代石刻集》卷三《元代》,第39、73頁。
[39] (元)王思誠:《子思書院學田記》,見《孟子林廟歷代石刻集》卷三《元代》,第62頁。
[40] (元)潘迪:《子思書院新廟之記》,見《孟子林廟歷代石刻集》卷三《元代》,第73頁。
[41] (元)潘迪:《子思書院新廟之記》,見《孟子林廟歷代石刻集》卷三《元代》,第74頁。
[42] 《闕里文獻考》卷一八《世爵職官第四》,第132、133頁。
[43] 《闕里志》卷七《翰林院五經博士》,第335頁。
[44] 《明武宗實錄》卷三二,臺北,“中心研討院”歷史語言研討所校印本,1964年,第793頁。
[45] 《闕里文獻考》卷一八《世爵職官第四》,第133頁。
[46] 《清史稿》卷七《圣祖本紀二》,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第229頁。
[47] 《清史稿》卷八四《禮志三·先師孔子》,第2539頁。
[48] 《朱子語類》卷九〇,第2294頁。
[49] (宋)朱熹:《紹熙州縣釋奠儀圖·文公潭州牒州學備準指揮》,見《朱子全書》(修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合肥,安徽教導出書社,2010年,第13冊,第19-20頁。
[50] (宋)朱熹:《晦庵師長教師白文公函集》卷二〇,見《朱子全書》(修訂本),第21冊,第929頁。
[51] 《朱子語類》卷九〇,第2295頁。
[52] 《宋會要輯稿·禮一六·釋奠》,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4年,第879頁。
[53] (宋)王應麟:《玉海》卷逐一三《釋奠》,第2098頁。
[54] (明)李之藻:《頖宮禮樂疏》卷二《從祀沿革疏》,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651冊,第44頁;《闕里文獻考》卷一四《祀典第三之一》,第90頁。
[55] 《明史》卷五〇《禮志四·至圣先師孔子廟祀》,第1297頁。
[56] 《闕里志》卷一三《啟圣祠》,第661頁。
[57] 《元史》卷六九《禮樂志三·宣圣樂章》,第1741頁。
[58] 馬其昶:《韓昌黎文集校注》卷四《送王秀才序》,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4年,第293頁。
[59] (宋)石介:《徂徠石師長教包養軟體師文集》卷一三《上孔中丞書》,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14包養網單次7頁。
[60] 顧宏義:《宋代〈四書〉文獻論考》,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4年,第15頁。
[61] 王曉薇:《宋代〈中庸〉學研討》,保定,河北年夜學歷史學博士學位論文,2005年,第42-47頁。
[62] (唐)梁肅:《著作郎贈秘書少監權公夫人李氏墓志》,見(宋)李昉等編:《文苑英華》卷九六六,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5077頁。
[63] (宋)契嵩:《鐔津文集》卷逐一《與月上人更字敘》,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6年,第226頁。
[64] (宋)陳舜俞:《都官集》卷一〇《上呂參政書》,見《宋集珍本叢刊》,第13冊,第161頁。
[65] (宋)劉敞:《公是集》卷四二《百工說》,見《宋集珍本叢刊》,第9冊,第685頁。
[66] (宋)王安石:《臨川師長教師文集·佚文·性論》,見《王安石選集》,上海,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16年,第7冊,第1827頁。
[67] (宋)陳祥道:《論語全解》卷首《序》,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96冊,第65頁。
[68] 《蘇軾文集》卷八《戰略四》,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36頁。
[69] (宋)蘇轍:《欒城后集》卷六《孟子解》,見《蘇轍集》,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949頁。
[70] (宋)蘇轍:《古史》卷三二,見《三蘇全書》,北京,語文出書社,2001年,第4冊,第212頁。
[71] 《張耒集》卷五六《代高玘上彭器資書》,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843頁。
[72]女大生包養俱樂部 郝潤華、杜學林:《李翱文集校注》卷2《復性書》上,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15頁。
[73] (宋)孫傅:《先師鄒國公孟子廟記》,見《孟子林廟歷代石刻集》卷一《宋代》,第9頁。
[74] (宋)李心傳輯:《道命錄》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16年,第92頁。
[75] 郭畑:《宋代曾子道統位置的確立》,《孔子研討》2022年第2期。
[76] (宋)程顥:《邵堯夫師長教師墓志銘》,《河南程氏文集》卷四,見《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503頁。
[77] 《河南程氏程遺書》卷二五,見《二程集》,第327頁。
[78] 《周行己集》卷四《送何進孺序》,上海,上海社會科學院出書社,2002年,第78頁。
[79] 《楊時集》卷二五《中庸義序》,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674頁。
[80] (宋)張九成:《橫浦集》卷一八《上李泰發參政書》,見《張九成集》,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3年,第193頁。
[81] 《道命錄》卷三,第24頁。
[82] 《胡宏集·雜文·程子雅言前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156頁。
[83] (宋)曾旼:《宋杭州南山慧因教院晉水法師碑》,見許明編著:《中國釋教金石文獻·塔銘墓志部》四《宋卷》,上海,上海書店出書社,2018年,第1413頁。
[84](宋)程敦樸:包養行情《臨川文集序》,收在《新刊國朝二百家名賢文粹》卷一五九,見《宋集珍本叢刊》,第94冊,第499頁。
[85](宋)陳師道:《后山師長教師集》卷一七,見《宋集珍本叢刊》,第28冊,第798頁。
[86] 《呂本中選集·呂居仁文輯》,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1760頁。
[87] (宋)蘇籀:《雙溪集》卷八《上戶部尚書書》,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第98頁。
[88] 《陸九淵集》卷一《與李省幹》其二,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5頁。
[89]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5頁。
[90] 《咸淳臨安志》卷逐一,第418-419頁。
[91] 錢穆:《朱子學術述評》,見其《中國學術思惟史論叢》卷五,合肥,安徽教導出書社,2004年,第159-1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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